- 索 引 號:QZ09079-1620-2017-13502
- 備注/文號:安價[2016]51號
- 發布機構:物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5
本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申請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說明和附表七部分組成。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安溪縣人民政府信息網(www.fjax.gov.cn)”下載。如對本年報有疑問,請與安溪縣物價局聯系(地址:安溪縣二環南路1號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樓10層,郵編:362400 ,電話:0595-23230063,電子郵箱:axprice@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依法、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把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年度重點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充分利用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多種平臺,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價格工作有關政策、價費標準及依據。
(一)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結合省政府閩政[2015]31號《福建省定價目錄》,進一步梳理行政權力清單,共梳理出30項行政職權清單,4項公共服務項目。2016年3月縣審改辦以審改辦[2016]4號批準行政權力清單,2016年8月縣審改辦以安審改辦[2016]9號調整和公布縣級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我局及時在政府網站公布,按照職權范圍管好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價格。
(二)主動發布民生價格信息。我局按照“依法公開、群眾需要、因地制宜、有序開展”的原則,采取“省級指導、市縣聯動、全省推進”的方式,構建我縣民生價格信息發布工作機制,涉及重要民生商品43種,常用藥品25種,反映重要商品價格變化情況,及時為有關部門決策提供服務。縣物價局通過安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發布民生價格信息,并在“微安溪”發布民生價格信息,受到百姓歡迎。
(三)改進價格監管信息公開。大力推進“陽光價費”。 進一步推進涉企收費陽光公示,建好“陽光價費”服務平臺,全縣64個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和16個經營性服務收費單位全面落實收費公示,醫療服務機構、旅游景區、銀行、電力等領域服務收費公示全面鋪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度,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渠道方面以政務信息公開欄、安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福建省物價局網站縣市之窗專欄為主要窗口。截止2016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價格政策62條,占77.5%;工作信息18條,占22.5%。涉及國家秘密的公文信息0條,涉及國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開的公文類信息0條。目前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順利開展。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度我局沒有收到政務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無。
五、申請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有些價格信息公開需要進一步提速;個別價格政策的解讀有待進一步加強;價格動態分析深度和廣度有待進一步提高。今后,我局將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繼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為全縣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
七、其他事項說明與附表
(一)其他事項說明
無。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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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標 名 稱 |
單位 |
2016年 |
歷年累計 |
|
主動公開文件數 |
條 |
80 |
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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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
條 |
80 |
429 |
|
2.政府公報公開數 |
條 |
0 |
0 |
|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0 |
0 |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
2.網絡申請數 |
條 |
0 |
0 |
|
3. 信函、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3.不予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4.其他類型答復數 |
條 |
0 |
0 |
|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0 |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0 |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
安溪縣物價局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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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