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17-3000-2018-65761
- 發布機構: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29
本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關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的通知》編制。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六部分組成。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報將通過安溪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進行發布。聯系方式:安溪縣公安局政工室,電話0595-23265127。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安溪縣公安局政工室聯系。地址:安溪縣鳳城鎮湖濱南路777號,郵編:362400,電話:0595-23265127,傳真:0595-23265127,電子郵箱:axga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縣政府關于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部署,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推進執法規范化、提升為民服務水平為目標,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建設,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和工作規范,積極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和形式,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體系。縣局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我縣公安機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權的一項重要工作。為進一步加強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政府信息公開要求,縣局根據領導職務變動和工作需要,重新調整政務公開領導小組人員組成,統一指導、協調、推進和監督全縣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細化完善相關工作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常態化機制。2017年,我局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研究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以制度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發展,以機制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尤其是在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方面,我局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細化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答復流程。相關機制和流程的完善,進一步提高了縣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水平,為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不斷拓寬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和形式,方便公眾獲取信息。2017年,我局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通過多種媒介渠道及時主動發布政府信息。同時,進一步提升新聞發布會的權威性和影響力,通過及時、準確地發布權威信息,使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迅速傳播到全社會,讓公眾及時了解公安機關的重要決策和重大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有效滿足了廣大公眾的知情權。縣局門戶網站也在年內融入縣政府網站。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情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25條(含歷年清理出的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全文電子化達100%。其中2017年度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1條。
(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的情況
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安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http://www.fjax.gov.cn/)上主動公開信息61條。同時,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及時發布安溪警事、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公安工作動態187條,讓廣大群眾第一時間了解公安工作情況,及時準確、正面有力開展宣傳報道,加強輿論引導,對內凝聚警心、鼓舞士氣,對外重點抓好和諧警民關系建設。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7年度,沒有在安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或在安溪公安公眾服務網上收到公眾要求公開的申請。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7年度,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新時期群眾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2018年,我局將把信息公開工作與各項公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以提高時效性和拓寬渠道為重點,積極探索政府信息公開的新思路、新途徑,不斷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一)主要問題: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三是社會公眾對于政府信息公開的參與度有待提高。
(二)改進措施:1.深入推進主動公開。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增強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意識,增強各部門對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營造濃厚的警務公開氛圍,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規范化水平;2.進一步加強執行力建設,不斷創新信息公開方式,充分借助社會公共媒體資源及縣局新媒體平臺,全面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水平;3.大力加強制度建設,不斷完善信息公開目錄,全力推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科學發展,不斷提高公安工作群眾滿意度。
六、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一)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無。
(二)附表
指 標 名 稱 | 計量單位 | 2017年度 | 歷年累計 |
制作、獲取的政府信息總數 | 條 | 61 | 225 |
其中:1.主動公開文件數 | 條 | 61 | 225 |
2.依申請公開文件數 | 條 | 0 | 0 |
3.不予公開文件數 | 條 | 0 | 0 |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0 | 0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0 | 0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0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3.不予公開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4.其他類型文件數 | 條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數 | 件 | 0 | 0 |
行政復議數件 | 件 | 0 | 0 |
行政訴訟數件 | 件 | 0 | 0 |
行政申訴數件 | 件 | 0 | 0 |
安溪縣公安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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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