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35-1620-2016-30727
- 發布機構:市場監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2-23
引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要求,安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編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事項和附表等內容。本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可在安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fjax.gov.cn)查閱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安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安溪縣建安大道與二環路交叉路口,郵編:362400,聯系電話:0595-23232018,電子郵箱:axscjgj@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安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局實際,通過創新工作方法,加強信息載體建設,豐富公開內容,重點提高食品藥品和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透明度,積極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能作用,使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便捷的獲取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成效顯著。主要體現在:
(一)加強領導,統籌安排部署各項工作。及時調整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指定辦公室為專門的工作機構,對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專人負責,并進一步完善各項公開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持續良好開展,使本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組織系統內各單位認真做好內容保障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呈現出逐步規范、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今年來,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7條,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失控和泄密等不良現象,未出現針對本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
(二)落實責任,推動公開工作有序開展。我局明確了各基層所、股室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職責,明確專職人員進行信息公開報送,進一步明確政務公開流程,完善政務公開程序,健全配套制度,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取得實效。本局現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為1人,兼職人員為17人。凡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都能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全面、準確、及時做好公開工作。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完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以及保存備查等各個環節的流程,提升依申請公開服務能力,暢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眾申請。
(三)突出重點,拓寬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機構改革完成后,我局通過安溪縣政府網政府信息發布專欄等方式,公開我局開展的各項工作情況,以多種形式確保人民群眾權益不受損害。推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加大行政處罰案件的信息公開力度,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主動公布行政審批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權力運行公開、規范、透明。同時,我局不斷創新公開載體,通過公示欄、福建省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多種渠道將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群眾延伸,為公眾就近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充分發揮新媒體作用,創新推出微信公眾號和今日頭條號,發布工作動態50余條,閱讀量超過15000人次。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公開內容
2016年,本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92條。
(二)公開類別
主動公開信息包括機構職能、辦事指南、財政預算決算、行政許可辦理情況、工作動態等,組織機構信息2條,占2.2%;財政預算、決算報告信息6條,占6.5%;行政許可辦理情況信息38條,占41.3%;部門動態類的信息32條,占總體的34.8%;工作動態類的信息6條,占總體的6.5%;其他主動公開信息8條,占8.7%。
(三)公開形式
所有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我局都及時通過縣政府公眾信息網向公眾主動公開,并輔以人工電話或傳真受理、紙質查閱、信箱等多種方式及時接受群眾的咨詢投訴;另外以局政務公開欄、辦事指南、安溪報、安溪縣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形式,方便群眾獲取和了解相關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2016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37條,歷年累計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58條。 辦理情況如下:已答復35件,待答復2件,“同意公開”26件、“部分公開”0件,“不予公開”5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機關政府信息”4件。
其中不予公開的5件申請由于涉及自然人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等個人隱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不予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設立專項經費,日常工作中發生的費用,全部從日常辦公經費中開支。2016年度,本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與政府信息申請有關的任何費用,歷年累計金額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6年度,出現1起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潘某申請公開本局行政處罰具體內容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信息及執法人員獎懲情況,我局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告知其申請公開內容屬于主動公開內容,已在本局的政務信息公開欄公開,請到本局的政務信息公開欄查看。潘某于2016年1月5日向安溪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縣政府依法作出維持本局信息公開答復書的決定。
2016年度,本局未出現針對本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申訴案。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當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主要體現在:目前適合農村群眾查閱的公開形式還不夠豐富,信息公開兼職人員的水平參差不齊等。2017年,我局將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確保信息公開工作有新進展。
1.增強責任意識。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納入工作日程,加強學習培訓,組織全體信息公開聯絡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文件材料,進一步提高全系統干部職工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信息公開與日常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確保政府信息及時、準確公開。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督查考核機制,健全政府信息公開考評和責任追究機制,加大督查力度,促進政府信息公開的順利開展。
2.豐富內容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豐富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拓展公開渠道,完善政務公開欄、辦事大廳等多種形式,加大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力度。通過安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及時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發布食品藥品消費警示,引導公眾關注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提高公開質量。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細化工作責任和措施,進一步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時效性,突出重點,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加強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安全、消保維權、打假治劣等重點信息的公開,發揮政務信息發布主渠道作用。進一步梳理現有制度,根據新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工作保密審查、公開流程制度,確保相關信息及時、全面公開。
七、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1)其他說明:無
(2)附表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16年 |
歷年累計 |
|
主動公開文件數 |
條 |
92 |
684 |
|
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
條 |
92 |
684 |
|
2.政府公報公開數 |
條 |
0 |
0 |
|
受理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37 |
58 |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
2.網絡申請數 |
條 |
16 |
24 |
|
3.信函、傳真申請數 |
條 |
21 |
32 |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35 |
56 |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26 |
43 |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1 |
|
3.不予公開答復數 |
條 |
5 |
8 |
|
4.其他類型答復數 |
條 |
4 |
4 |
|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0 |
|
行政復議數 |
件 |
1 |
1 |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
安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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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