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24-1620-2017-45511
- 發布機構: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0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現公布2014年安溪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共七個部分組成。本年報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www.fjax.gov.cn)下載。如對本年報有任何疑問,請與安溪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郵編:362400;電話:0595-23232027;郵箱:jsjrmg@163.com)。
一、概述
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局長為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對照《2010年度福建省縣級政府網站績效考核體系》,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制度化管理。配備1名兼職工作人員負責我局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數據的更新和維護工作,保障信息公開的規范、及時、準確和有效。高度重視《條例》的學習培訓工作,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條例》全面、正確、有效施行。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等各項工作均順利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我局主要通過安溪縣政府門戶旗下網站、單位獨立網站、櫥窗等渠道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數量。我局對政府信息進行審查和發布,截至2014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5條。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類別情況。包括規范性文件、活動通知、公示公告、人事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公開方式。對于主動公開類政府信息,主要依托網絡、櫥窗等方式進行公開,對于依申請公開類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現場模式,進一步增強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4年5月13日我局收到金谷溪榜南坑電廠陳顧問通過郵寄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及營業執照,要求“書面公開位于福建省安溪縣金谷鎮溪榜村南坑電廠廠房所屬地塊進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審批材料等信息文件”,我局于5月13日(當日以紙面方式通過郵寄方式寄送),申請人于2014年8月18日以“逾期未答復,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向泉州市城鄉規劃局提出行政復議,泉州市城鄉規劃局經核查復議決定“本案中申請人所申請莆永高速公路安溪段建設項目《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人已按信訪規定作出信訪答復”、“要求安溪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以直接送達或特快專遞的形式重新向申請人送達其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答復書及相關材料,并向申請人做好溝通解釋工作”。我局于2014年8月26日再次向申請人以特快專遞寄送書面答復并通過電話做好溝通解釋,隨后申請人已簽收該特快專遞。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目前,我局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暫未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4年,沒有出現與我局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加強了組織領導,狠抓制度建設,豐富公開內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礎需要進一步夯實。 二是信息公開的內容還不夠全面;三是各職能股室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到位,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有待加強。
針對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繼續加強信息公開制度建設,建立建全信息公開工作長效機制,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長期的動態工作落到實處。二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及時更新欄目內容,確保專欄完整性、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時性、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合法性、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有效性。督促各職能股室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全面性。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積極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全面發展。三是加強部門網站建設。加強網上互動,全力做好網上咨詢、申請的答復工作。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4年度 | 歷年累計 |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85 | 386 | |
其中: | 1、網站公開 | 條 | 85 | 386 |
2、政府公報公開 | 條 | 0 | 0 | |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1 | 1 | |
其中: | 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0 |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0 | 0 |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1 | 1 |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
其中: | 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3、否決公開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
行政復議數 | 件 | 1 | 1 |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 |
行政申訴數 | 件 | 0 | 0 | |
安溪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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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