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24-1620-2017-98157
- 發布機構: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2-3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現公布2016年安溪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共七個部分組成。本年報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www.fjax.gov.cn)下載。如對本年報有任何疑問,請與安溪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5層518室;郵編:362400;電話:0595-23232027;郵箱:jsjrmg@163.com)。
一、概述
根據我局工作實際,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規范行業作風,促進依法行政,著力打造服務型部門,努力構建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工作機制,推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局機關自身建設的健康發展為出發點,認真組織開展各項政務公開工作。
(一)領導高度重視,嚴格落實責任。我局十分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始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二)是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制,由各科室主要負責人承擔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責任,對職責范圍內形成的應公開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審核把關后,提交局領導審閱后統一發布
(三)逐步構建高效便民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指定專人負責我局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數據的更新和維護工作,保障信息公開的規范、及時、準確。我局保障工作經費,將網站的安全及技術升級改進工作委托于中國電信泉州分公司,確保網站安全權威及高效便民性。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2016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51條,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49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類別情況。包括機構設置、主要職能、辦事程序和辦事指南、光榮榜、曝光臺、工作動態、公示公告、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公開方式。對于主動公開類政府信息,主要依托網絡、櫥窗等方式進行公開,對于依申請公開類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現場模式,進一步增強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透明度。
(四)開展政策解讀工作情況。充分利用“安溪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網站傳播作用,做好住房城鄉規劃重大政策信息的解讀轉發,進一步強化解疑釋惑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回應社會關切情況。與群眾密切相關的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國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補償等信息,相關業務股室第一時間將信息上傳至局網站,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國有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一)受理申請的數量。2016年我局受理依申請公開的數量為0件,歷年累計依申請公開的數量為2件,主要通過信函受理。無受理“不予公開”情況。
(二)對申請的辦理情況。歷年累計依申請公開的2件,均已在當年度給予答復、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目前,我局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暫未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我局無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接受行政申訴、舉報的情況,歷年累計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行政訴訟數量1件。
2015年5月13日,高秋榮向安溪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認為我局不履行房屋登記法定職責,2015年5月15日我局收到起訴狀副本及應訴通知書。2015年8月12日,安溪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2015年9月11日該案審理終結,安溪縣人民法院下達行政判決書,駁回原告高秋榮的訴訟請求。高秋榮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5年 11月24日我局收到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2015年12月10日在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樓一樓高清法庭公開審理,2016年1月29日,泉州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原告高秋榮的訴訟請求,維持原判。2016年5月4日,高秋榮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6年9月,我局收到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再立案審查通知。目前,該案仍處再審立案審查過程中,未裁定。
六、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一是對政府信息內容上存在的一些“盲區”是否公開把握不準,信息公開內容有待豐富;二是我局沒有專職工作人員,兼職人員工作量大,工作任務較為繁重,缺乏信息技術人員;三是政務公開工作協調,組織不夠緊密,工作上還存在不夠細致的問題。
(二)改進措施:1.提高認識,加強監督。進一步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完善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和監督,認真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工作。2.繼續加大投入力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人員、措施、經費到位。3. 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規范化渠道,形成一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規范運作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16年度 | 歷年累計 |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151 | 649 | |
其中: | 1、網站公開 | 條 | 151 | 649 |
2、政府公報公開 | 條 | 0 | 0 | |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0 | 2 | |
其中: | 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0 |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0 | 0 |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2 |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0 | 2 | |
其中: | 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2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3、否決公開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0 |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1 | |
行政申訴數 | 件 | 0 | 0 | |
安溪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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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