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24-3000-2018-71390
- 備注/文號:安建﹝2018﹞27號
- 發(fā)布機構(gòu):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17
引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縣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要求,現(xiàn)就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通知報告如下: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事項及附表共六個部分組成。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時限由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www.fjax.gov.cn)”下載。如對本年報有任何疑問,請與安溪縣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5層518室;郵編:362400;電話:0595-23232027;郵箱:axxzjj@126.com)。
一、概述
(一)強化組織領導。我局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一項重要職責和任務來抓,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明確一名分管領導負責,指定局辦公室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受理機構(gòu),具體負責門戶網(wǎng)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政府信息各項工作有領導分管,有工作機構(gòu)負責,有專人辦理。
(二)健全工作機制。按照“主動公開、及時公開、定期公開、依法公開”的要求,嚴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建立信息公開長效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制。
(三)落實公開工作。根據(jù)《安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各欄目更新責任分解表》任務分解要求,及時做好各欄目網(wǎng)站信息更新和維護工作,確保信息公開工作持續(xù)有序開展。
(四)保障安全運行。及時做好安溪縣房地產(chǎn)登記管理系統(tǒng)服務器防護軟件授權延期、防火墻維護和病毒庫延期,確保網(wǎng)站安全權威及高效便民性。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
2017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46條,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44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包括機構(gòu)設置、政務公開指南、部門動態(tài)、質(zhì)量安全監(jiān)督、城鄉(xiāng)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屋征收與補償、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等。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公開的形式主要是通過安溪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開。
(四)開展政策解讀工作情況
我局將政策解讀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將其作為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的重要舉措,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實。依托“在線訪談”專欄,同步鏈接被解讀原文,同時,積極創(chuàng)新解讀方式和解讀渠道,以“說人話”等白話式解讀方式增強解讀效果。2017年度,發(fā)布“安溪縣相關房產(chǎn)政策問題”,與網(wǎng)民進行在線交流稿件1條。
(五)回應社會關切情況
依托縣長信箱、咨詢投訴、政務意見箱、依申請公開受理公眾咨詢、意見建議和訴求。2017年度共受理并及時答復咨詢訴求件126件,積極回應重大輿論關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一)受理申請的數(shù)量。2017年我局受理依申請公開的數(shù)量為3件,歷年累計依申請公開的數(shù)量為5件。2017年主要通過政府網(wǎng)站依申請公開受理,往年主要通過信函受理。無受理“不予公開”情況
(二)對申請的辦理情況:各年度依申請公開的5件,均已在當年度給予答復、公開。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7年,我局無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接受行政申訴、舉報的情況,歷年累計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行政訴訟數(shù)量1件。
2015年5月13日,高秋榮向安溪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認為我局不履行房屋登記法定職責,2015年5月15日我局收到起訴狀副本及應訴通知書。2015年8月12日,安溪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2015年9月11日該案審理終結(jié),安溪縣人民法院下達行政判決書,駁回原告高秋榮的訴訟請求。高秋榮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5年 11月24日我局收到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2015年12月10日在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樓一樓高清法庭公開審理,2016年1月29日,泉州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原告高秋榮的訴訟請求,維持原判。2016年5月4日,高秋榮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7年8月29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查終結(jié),指令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目前,該案仍未裁定。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問題:2017年我局按照上級要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級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開的內(nèi)容有待進一步充實、政務公開工作還有待進一步深化等問題。
(二)改進措施:對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我局將及時、準確的公布各項信息,方便群眾了解全局工作的動態(tài),以服務社會、服務民生為宗旨,進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內(nèi)容及形式,分析、落實,全面強化局網(wǎng)站在信息公開。
六、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一)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無。
(二)附表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17年度 |
歷年累計 |
|
|
主動公開信息數(shù) |
條 |
146 |
795 |
|
|
其中: |
1、政府網(wǎng)站公開數(shù) |
條 |
146 |
795 |
|
2、政府公報公開數(shù) |
條 |
0 |
0 |
|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shù) |
條 |
3 |
5 |
|
|
其中: |
1、當面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
2、網(wǎng)絡申請數(shù) |
條 |
3 |
3 |
|
|
3、信函、傳真申請數(shù) |
條 |
0 |
2 |
|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shù) |
條 |
0 |
5 |
|
|
其中: |
1、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5 |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0 |
|
|
3.不予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0 |
|
|
4其他類型答復數(shù) |
條 |
0 |
0 |
|
|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shù) |
件 |
0 |
0 |
|
|
行政復議數(shù) |
件 |
0 |
0 |
|
|
行政申訴數(shù) |
件 |
0 |
1 |
|
安溪縣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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