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1〕12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全省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閩政辦函〔2021〕34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泉州市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編制并向社會公布安溪縣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安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fjax.gov.cn)下載。如對本年報有疑問,請與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地址:安溪縣鳳城鎮大同路1號,郵編:362400,電話:0595-26165655,傳真:0595-23232496,電子郵箱:whx810512@126.com)。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縣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推進依法行政。2021年,全縣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931條,全文電子化率100%;全縣累計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6件,均在規定時限內答復。
(一)以加強領導,落實公開內容。獨立設置“縣政務公開辦”辦公室,配備1名專職人員、1名兼職人員,常年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5月28日,縣政府辦公室下發《2021年安溪縣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督促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對照工作任務,細化職責分工,形成工作臺賬,實時跟進重大建設項目、鄉村振興、教育、醫療衛生、創業就業、公共文化、市政建設、三大攻堅戰、減稅降費、財政資金直達基層、惠農惠農、六穩六保、優化營商環境、市場監管執法、政策解讀等政府信息公開。
(二)以配齊隊伍,提升公開質量。督促各單位要落實責任,配齊隊伍,落實具體人員。目前,全縣各單位均已配齊分管領導和專職(兼職)工作人員。組織全縣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參加2021年全省政務公開業務視頻培訓,業務素質得到進一步提升,保障政務公開工作質量。
(三)以嚴管細查,規范公開機制。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制,明確審查的程序和責任,督促各單位嚴格執行信息公開“三審”、備案制度,保障信息公開前審核到位。注重依法保護好個人隱私,對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進行去標識化處理,禁止發布與政府職能無關的無聊信息、不實信息、不當言論、雷人雷語,杜絕內容“不務正業”、互動隨心所欲等現象的發生。利用人工高頻瀏覽和上級開發的技術監測軟件對縣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進行全方位監測,形成“監測-反饋-整改”的快速響應機制。全年檢查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40余次,發現并整改各類問題60余條。
(四)以回應關切,彰顯公開溫度。一是提高政策解讀針對性精準性。運用文字、圖片、圖表等多樣形式,不斷提升政策解讀發布質量,全年發布上級與本級政策解讀信息96條。二是及時辦理縣長信箱業務。利用縣政府網站平臺,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及時受理登記,解決群眾關切,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全年收到網上留言243件,辦理留言答復243件。三是加強政民互動。在縣政府網站開展民意征集6次、網上調查3次、在線訪談6次;在縣政府網站公開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信息67條。
(五)以平臺建設,拓展公開渠道。一是加強網站平臺建設。為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主陣地”作用,把政府網站作為政務公開的第一平臺,集中發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有關部門的政府信息,并實行動態更新管理。二是規范政務新媒體平臺管理。全面梳理統計我縣政務新媒體開設使用情況,納入全省統一規范監管47個。建立政務新媒體開設審批備案制,形成“開設有審批、運營有專人”的政務新媒體規范管理模式。三是加強線下專區建設。依托縣檔案館、圖書館、行政服務中心及各鄉鎮人民政府便民服務中心等服務事項集中的窗口單位,設立標識清楚、方便實用的政務公開專區,提供政府信息查詢、辦事咨詢答復等服務,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宣傳,促進線上線下優勢互補、融合發展。
(六)以監督保障,深化公開效能。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2021年績效考核指標內容,考評內容包含信息公開季度報表完成情況、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及時性、主動公開件送交“檔案館、圖書館”及時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及時性、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及時性、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任務完成情況等。2021年,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積極主動接受社會評議,未發生相關責任人責任追究問題情況,未出現違反有關法律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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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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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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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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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11 |
1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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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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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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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1.1萬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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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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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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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2863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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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1257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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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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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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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11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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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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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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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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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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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56 |
0 |
0 |
0 |
0 |
0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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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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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0 |
0 |
0 |
0 |
0 |
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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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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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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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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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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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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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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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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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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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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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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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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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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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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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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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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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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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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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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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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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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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56 |
0 |
0 |
0 |
0 |
0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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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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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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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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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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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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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5 |
0 |
1 |
0 |
6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2021年,安溪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公開內容廣度有待拓寬;依申請公開規范性有待提升;公開隊伍建設有待增強。
(二)改進措施
1.健全公開目錄。明確各領域“五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做到動態更新,提升主動公開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2.落實常態管理。嚴格落實政府信息發布“三審”制度,加密更新頻次。加強政務信息公開質量把控,在內容上更加側重群眾關注度高的熱點難點問題,提高信息可讀性。
3.拓展公開渠道。牢牢守住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的主陣地,充分發揮微信、微博、客戶端、抖音等新媒體作用,擴大政府信息公開覆蓋面,增強政府工作的公信力、向心力、影響力。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我縣嚴格依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入收繳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財辦庫〔2020〕254號)和《福建省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53號)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處理費收繳管理工作。2021年全縣未收取政府信息處理費。
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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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