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及安溪縣委關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二)擬定完善城市管理制度,負責對城市管理工作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
(三)負責燃氣工程建設項目審查,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生產經營單位的資質審查與管理。
(四)參與交通基礎設施、市政基礎設施(不含供排水、污水處理)、風景名勝、園林綠化等城市建設項目的驗收,負責項目建成驗收后的接受、管理和維護工作。
(五)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市容環衛、園林綠化、風景名勝等的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及執法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六)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負責縣級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工作。
(七)承擔縣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九)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
(十)負責節約用水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供排水、節水、城鄉生活污水處理工作,承擔水務企業、水利建設施工單位的行業管理職責。
(十二)負責水務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全縣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
(十三)負責河長制、湖長制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
(十四)負責水土保持工作。
(十五)指導農村水務水利工作。
(十六)負責有關涉水行政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水事糾紛,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十七)開展水務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十八)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
(十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7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595-26003889
負責人:陳晉山
職 責:綜合協調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負責牽頭協調擬訂城市管理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目標責任,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起草局機關重要文件,牽頭組織城市管理體制機制等重大課題的調研,組織起草城市管理相關的技術標準、運行規范和規章制度;承擔文電、督辦、會務、機要、信息化智慧化建設、檔案、統計、新聞、保密、雙擁、普法、政務公開、效能、績效、扶貧、法制建設、機關行政和后勤、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計劃生育、教育培訓、出入境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和培訓、信用體系建設及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編報年度部門預算,財務管理、固定資產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和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和內部審計監督。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核、核準、備案、轉報和審批及相關政策咨詢工作。負責駐縣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設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負責局黨組日常工作。
(二)市政園林管理股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10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595-23260373
負責人:林華梁
職 責:組織、指導、監督城市的市政、供水節水、污水處理、園林綠化等行業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劃、政策的實施。負責指導城市市政工程、市政設施、供水節水、污水處理、園林綠化等行業的前期工作、設計、竣工后驗收、移交和維護管理。負責城市市政設施管理的督導與協調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園林設施管理。指導和監督城市管線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工程項目的技術審查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城市“綠線”管制。實施城市園林綠化督查工作。
(三)市容環衛管理股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4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595-23232221
負責人:許江藝
職 責:組織、指導、監督市容環衛、戶外廣告、垃圾分類管理等行業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劃、政策的實施。組織城市大型戶外廣告設置位置使用權的招、拍、掛工作。參與城市市容環衛、戶外廣告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紙審查、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負責城市市容環衛、戶外廣告、招牌等行政許可項目的踏勘,提出辦理意見,并跟蹤管理。負責城市市容環衛、戶外廣告的組織、督導和協調工作。
(四)安全生產與燃氣管理股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7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595-26088188
負責人:張達祥
職 責:牽頭協調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管轄行業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防汛抗旱等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演練和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行業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組織、指導、監督燃氣行業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劃、政策的實施。參與燃氣設施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紙審查、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負責燃氣行政許可項目的踏勘,提出辦理意見,并跟蹤管理。
(五)執法綜合管理股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4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595-26035669
負責人:高志欽
職 責:負責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制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目標和工作規劃(計劃),并抓好監督、檢查和落實。負責協調查處城市城鄉規劃、物業管理、裝飾裝修的案件及執法檢查工作。負責協調查處城市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行為。對城市違法建設治理和物業管理、裝飾裝修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城鄉規劃、物業管理、裝飾裝修方面的執法糾紛,負責起草有關城鄉規劃、物業管理、裝飾裝修執法的規范性文件。負責組織協調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開展專項執法和綜合整治。組織城市管理執法業務工作交流。負責管理執法信息和業務工作統計。實施對城市管理全方位遠程實時監控,負責城市管理各類信息接入、分類、報送和反饋;負責制定城市管理監督和評價辦法,匯總整理對各相關責任主體的監督評價結果,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評價。負責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的隊容風紀、日常行為規范的督查。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方面的執法督查,建立健全相關督查制度。
三、下屬事業單位
(一)環境衛生中心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4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595-23232221
負責人:許江藝
職 責:組織、指導、監督市容環衛、戶外廣告、垃圾分類管理等行業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劃、政策的實施。組織城市大型戶外廣告設置位置使用權的招、拍、掛工作。參與城市市容環衛、戶外廣告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紙審查、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負責城市市容環衛、戶外廣告、招牌等行政許可項目的踏勘,提出辦理意見,并跟蹤管理。負責城市市容環衛、戶外廣告的組織、督導和協調工作。
(二)燃氣中心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7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595-26088188
負責人:張達祥
職 責:牽頭協調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管轄行業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防汛抗旱等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演練和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行業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組織、指導、監督燃氣行業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劃、政策的實施。參與燃氣設施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紙審查、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負責燃氣行政許可項目的踏勘,提出辦理意見,并跟蹤管理。
(三)執法大隊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4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595-26035669
負責人:謝坤鵬
職 責:負責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制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目標和工作規劃(計劃),并抓好監督、檢查和落實。負責協調查處城市城鄉規劃、物業管理、裝飾裝修的案件及執法檢查工作。負責協調查處城市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行為。對城市違法建設治理和物業管理、裝飾裝修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城鄉規劃、物業管理、裝飾裝修方面的執法糾紛,負責起草有關城鄉規劃、物業管理、裝飾裝修執法的規范性文件。負責組織協調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開展專項執法和綜合整治。組織城市管理執法業務工作交流。負責管理執法信息和業務工作統計。實施對城市管理全方位遠程實時監控,負責城市管理各類信息接入、分類、報送和反饋;負責制定城市管理監督和評價辦法,匯總整理對各相關責任主體的監督評價結果,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評價。負責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的隊容風紀、日常行為規范的督查。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方面的執法督查,建立健全相關督查制度。
四、班子成員任務分工
安溪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班子成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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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姓 名 |
職務 |
工作分工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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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楊文武 |
黨組書記、局長 |
主持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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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毅林 |
黨組副書記、市政發展中心主任 |
城區道路、橋隧、園林景觀綠化、給排水、排污、污水處理和亮化等的建設、修復與管理及局第二黨支部等工作,完成局黨組書記交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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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陳春琳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行政執法、市容環境秩序與市政設施綜合巡查管理、戶外廣告監管、機動車停車場監管及共享單車(電動車)監管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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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文劍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安全生產、城鎮燃氣管理、環境衛生、垃圾分類、垃圾處理、文明城市創建及城市精細化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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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陳雙楊 |
市政發展中心副主任 | 協助周毅林主任工作。負責市政工程、給排水、污水、自來水公司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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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許江藝 |
市政發展中心副主任 | 協助周毅林主任、楊文劍副局長工作。負責市政園林、路燈、環衛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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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謝坤鵬 |
執法大隊長 | 協助陳春琳工作。負責綜合執法、渣土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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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詹金全 |
考評中心主任 | 協助陳春琳工作。負責環境衛生考評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工作。 |


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