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承擔規范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地方規范性文件,依法擬訂相關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核審批工作;按規定指導、管理、監督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工作。
(二)承擔推進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指導、管理、監督全縣城鎮住房保障工作;指導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設、維修、租售和監督管理工作。
(三)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提出全縣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的建議;按規定指導、管理、監督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房屋面積管理、物業管理、白蟻防治、房屋安全鑒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發布全縣房地產開發、交易信息。
(四)管理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建設、城鎮建設;指導、管理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建設;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工作;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城鄉基礎設施同步發展機制。
(五)承擔規范和指導全縣村鎮建設的責任。負責村莊、集鎮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省、市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有關工作;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承擔依法管理全縣工程建設標準化的責任。按規定開展對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有關定額的實施與監督工作;依法指導、管理全縣建筑工程造價計價。
(七)承擔監督管理全縣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和管理全縣建筑活動;指導和監督全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指導和監督建筑工程發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務組織的有關行為。
(八)承擔全縣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監督建筑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建筑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等有關政策規定的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
(九)承擔全縣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按規定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和執業人員資格的管理工作。
(十)承擔推進全縣建設科技發展、建筑節能和城鎮減排的責任。組織重大建設科技項目研發,負責成果的管理和推廣應用;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十一)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本縣建筑企業參與港澳臺、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筑勞務合作。
(十二)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下列內設機構:辦公室(法制股)、村鎮建設管理股(城市建設股)、行政審批股、建筑業股、工程建設管理股(消防審驗股)、房地產管理股、物業管理股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5-6層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聯系方式:0595-23232027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股)
負責人:王竹旺
聯系電話:0595-23232027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518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綜合協調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綜治、雙擁、政務公開、信息統計、新聞宣傳、機關規章制度建設、機關行政后勤、安全保衛及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信息化推進等工作;起草局機關重要文件;協調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指導、管理全縣城鄉建設檔案工作;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計劃生育、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本單位人才建設工作。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綜合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各項資金和收費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社會保險、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財務工作。負責局工會工作。
組織宣傳建設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研究重大綜合性政策及行業改革問題;負責管理和指導規范性文件的審查、發布、報備、清理、匯編工作;組織指導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負責建設行政執法資格和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處罰合法性、適當性的審查并監督實施;依法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并組織開展建設專業法律咨詢和服務工作。
(二)村鎮建設管理股(城市建設股)
負責人:王金禮
聯系電話: 0595-23000390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504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村鎮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負責村莊、集鎮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配合重點城建項目日常工作;指導、管理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建設;負責小城鎮建設專項補助資金和村鎮住宅小區建設試點專項補助資金安排工作;負責省、市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有關工作。
(三)行政審批股
負責人:楊斌斌
聯系電話:0595-23139304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2層大廳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職能: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審核、核準、備案、轉報及相關政策咨詢工作;負責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
(四)建筑業股
負責人:李寶國
聯系電話:0595-23260886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602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研究制訂全縣建筑業發展規劃、行業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和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的規章制度,對建筑業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工程報建工作;承擔監督管理全縣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和管理全縣建筑活動;指導和監督全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指導和監督建筑工程發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務組織的有關行為;協調解決拖欠工程款和協助有關部門解決農民工工資糾紛有關事宜;指導全縣建筑業體制改革工作,推進施工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指導和管理工程造價工作;負責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專業承包、施工勞務資質、建筑制品等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審查與管理;組織協調本縣建筑企業參與港澳臺、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筑勞務合作;會同有關股室進行施工現場綜合評價考核;指導縣建筑行業協會業務工作;參與重點建設工程科學引進項目論證;參與建設系統科技成果評議、鑒定、驗收工作;組織行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結構的推廣和應用,推進建設行業技術進步;指導和管理建筑行業的技術市場,組織技術轉讓和技術咨詢;參與建筑行業科技信息網絡管理工作;協助上級建設部門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發證,以及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管理工作。
(五)工程建設管理股(消防審驗股)
負責人:黃清躍
聯系電話:0595-23285978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608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負責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和竣工驗收備案,負責辦理專業承包三級企業、勞務企業等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監督受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理和竣工驗收工作,督促職責范圍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在職責范圍內,督促廢土發包人、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將業務發包給管控平臺目錄庫內的運輸企業和車輛,督促廢土發包人對運輸企業工地圍墻內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整改;負責受監建設工程揚塵防治監督管理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建筑節能和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指導建筑節能設計,指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設防及抗震加固工作;依法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監理、工程檢測單位實施行業管理;指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勘察設計招投標活動。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法律、法規。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
(六)房地產管理股
負責人:許火興
聯系電話:0595-23234254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509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負責全縣房地產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擬訂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執行;指導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設、維修、租售和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中央、省、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棚戶區改造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提出全縣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的建議;指導和管理房地產市場,規范房地產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發布全縣房地產開發、交易信息;按規定指導、管理、監督房地產開發,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管理、房地產交易、商品房預(現)售,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白蟻防治、房屋安全鑒定、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房地產協會等社團的業務工作;指導國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及草擬房屋征收相關公告;負責國有土地房屋征收拆遷項目的揚塵防治監督管理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全縣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科室依法查處房地產等相關違法行為。
(七)物業管理股
負責人:史建陽
聯系電話:0595-23287691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609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指導和規范全縣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物業服務企業的信用評價工作。負責全縣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的指導、監督和備案工作,依法對物業公司履行服務合同的安全職責實施監督;負責全縣物業項目、項目經理、物業服務合同的備案工作。負責全縣新建物業承接查驗工作。負責全縣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備案工作。負責全縣與物業服務企業有關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物業管理項目的檢查、考核和評比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班子成員任務分工
安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領導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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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務 |
現分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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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雷冰 |
黨組書記、局長 |
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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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端 |
黨組副書記 |
分管制度建設、行政后勤、對外交流與合作、 政府采購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 態、績效考評、精神文明、機關效能、移風 易俗、政風行風、計劃財務、教育培訓等工 作,分管城市建設檔案館理工作,分管城鄉 建設系統黨委工作,分管婦女相關工作。其 他交辦事項。與陳毅龍二級主任科員互為AB 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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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景清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房屋面積審核和國有土地房屋征收、房 地產市場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設、房地產開 發建設資金監管、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積 金市場監管;分管物業管理工作、物業服務 企業招投標、物業企業備案、合同履職監督; 分管物業服務行業黨委工作;分管綜治、信 訪、法制(掃黑除惡)等相關工作;協助分 管安全生產工作。其他交辦事項。與林榮繼 四級主科員互為AB崗。 |
|
楊世杰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行政審批事項、制度改革工作;分管駐 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設工作;分管建 筑業、裝飾裝修、工程造價、建設工程招投 標管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建 筑材料行業管理、新型墻體材料運用與推廣、 散裝水泥運用與管理、建筑業改革與發展; 協助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其他交辦事項。與 林彩蓮三級主任科員互為AB崗。 |
|
葉政凱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工程質量安全監督 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 理、安全生產、勘察設計、建筑科技、建筑 節能、工程技術、勘察設計行業改革、房屋 安全排查、防汛抗災、消防審驗;協助分管 信訪工作。其他交辦事項。與吳永忠二級主 任科員互為AB崗。 |
|
謝秦楚 |
一級主任科員 |
協助局長抓好全局工作。其他交辦的事項。 |
|
郭芳華 |
一級主任科員 |
負責掛鉤鄉鎮防汛防火、安全生產督導。其 他交辦事項。 |
|
陳毅龍 |
二級主任科員 |
協助分管黨建工作。其他交辦事項。與李秀 端副書記互為AB崗。 |
|
吳永忠 |
二級主任科員 |
主抓好縣委、縣政府交辦的項目建設。其他 交辦事項。與葉政凱副局長互為AB崗。 |
|
林彩蓮 |
三級主任科員 |
分管村鎮建設管理、農房建設、農房安全和 危房改造工作;分管鎮村人居生態環境改善 工作;分管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督 管理工作、城鄉品質提升日常工作;分管特 色村鎮建設、村鎮住宅小區建設試點、小城 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工作;協助分管安全生 產、信訪工作。其他交辦事項。與楊世杰副 局長互為AB崗。 |
|
林榮繼 |
四級主任科員 |
分管局支部黨建、工會工作;分管關工委、 共青團、老干、統戰、計生、雙擁、扶貧、 聯系民主黨派等相關工作。與謝景清副局長 互為AB崗。 |
四、領導簡介
易雷冰,男,漢族,安溪縣魁斗鎮人,1975年12月出生,1995年8月入伍,中共黨員,黨校大學學歷,現任安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