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文物)、體育、旅游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文化(文物)、體育、旅游的規范性文件。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文化(文物)、體育、旅游的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推進文化(文物)、體育、旅游的整合發展;推進文化(文物)、體育、旅游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加強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三)管理全縣重大文化(文物)、體育、旅游活動,組織全縣文化、體育、旅游整體形象的策劃、宣傳和重大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對外合作、區域協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全縣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開拓旅游客源市場。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突出安溪地方藝術特色、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相關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縣重點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設施及基層文化(文物)、體育、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協調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配合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和保護利用工作。
(九)統籌規劃全縣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協調全縣區域性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體育訓練,負責全縣運動隊伍的建設和體育人才的培養,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體育競賽,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
(十一)指導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文物)、體育、旅游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配合和承辦開展對港澳臺、對外文化、體育和旅游交流活動。
(十三)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關于動漫和網絡游戲管理的職責分工??h委宣傳部(縣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動漫作品及電影動漫節目的出版環節監管,按照網絡出版服務管理有關規定對游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實施監管??h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負責動漫和網絡游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h文化體育和旅游局負責動漫和網絡游戲的市場監管。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人:陳炳洲
聯系電話:0595-23232446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2302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負責局機關黨支部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起草局機關重要文件,協調綜合性課題調研活動。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檔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務公開、機關規章制度建設、后勤、信訪等工作。指導協調本系統文明創建和政風行風評議工作。擬訂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的干部人事、隊伍建設、離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擔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資金管理、內部審計、政府采購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各單位財務、資產管理。
(二)公共事業股
負責人:陳海潮
聯系電話:0595-68783989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2320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擬訂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公共服務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縣級重點和基層文化、體育和旅游設施建設。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協調指導博物館、文管辦開展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
(三)產業發展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人:梁小燕
聯系電話:0595-68782886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2318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擬訂文化產業、旅游產業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組織擬訂文化(文物)、旅游的規范性文件,指導促進文化產業、旅游產業及新型業態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動文化和旅游市場開發。負責文化(文物)、體育和旅游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核、核準、審批、備案、登記、轉報及相關政策咨詢工作;負責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組織推進文化(文物)、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負責文化和旅游統計工作。指導文化和旅游產業建設,促進文化創意產業對接和裝備技術提升。指導文化(文物)和旅游行業職業教育工作。協調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開展工作。承擔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游區城、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海絲旅游、紅色旅游、鄉村旅游、休閑度假旅游發展,推進全域旅游。承擔文化、體育和旅游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指導文化和旅游產品創新、文化公園建設、A級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負責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經營行業監管,承擔行業信用和質量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實施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推動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游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游市場以及文化(文物)、體育、旅游的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四)藝術股
負責人:謝玙璁
聯系電話:0595-68782885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2321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擬訂并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專項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協調藝術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全縣優秀文化,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縣級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相關門類藝術和藝術品種發展;指導、監督藝術表演、研究單位的業務建設和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和旅游品牌包裝、宣傳推廣及對外對港澳臺交流工作,組織開展大型文化活動和旅游節慶活動。
(五)體育股
負責人:高海濱
聯系電話:0595-68782882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2319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群眾體育、全民健身工作、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行全民健身計劃、全民健身工程建設,推動全縣群眾性體育活動,推動農村體育、社區體育、行業體育、少數民族體育、老年人體育和殘疾人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組織協調群眾體育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負責國民體質監測工作;組織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指導監督管理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指導監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擬訂并組織實施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青少年業余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指導我縣少體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和學生體育教育工作;組織指導青少年業余訓練及相關競賽工作;組織指導重大青少年國內體育比賽參賽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指導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制定體育后備人才培養規劃;組織參加國際、全國、全省等比賽活動;協調全縣競技體育綜合性運動會、本縣承辦的重大競技體育比賽活動;負責有關體育競賽審批工作;審批管理裁判員和運動員;負責運動員培養和輸送人才,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指導、協調運動員文化體育教育;組織體育領域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廣;承擔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的具體工作。
三、班子成員任務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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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姓名 |
現單位及職務 |
現分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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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蔡雅娟 |
安溪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 |
主持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黨組全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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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俊杰 |
安溪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文化事業、組織人事、人才、為民辦實事、職稱評定、人大建議及政協提案辦理、重點項目、招商等工作;分管局公共事業股、藝術股及縣文化館、博物館、沼濤圖書館、高甲戲藝術保護傳承中心、茶文化藝術中心;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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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陳沄龍 |
安溪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副局長 |
分管體育、行政審批、信訪投訴、防汛抗旱、疫情防控、非學科類校外文體培訓機構整治等工作;分管局體育股及縣體育中心、少體校、體育總會、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行政審批窗口;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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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許文婕 |
安溪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黨組成員、旅游事業發展中心主任 |
分管文旅產業、“文旅+”考評、績效考評、固定資產、采購、財務管理、鄉村振興、“三茶統籌”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產業發展股及縣旅游開發服務中心,主持縣旅游事業發展中心日常工作;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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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蘇華山 |
安溪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 |
分管市場執法、安全生產、依法治縣、掃黃打非、公平競爭審查、林長制、河長制等工作;分管局安辦,主持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日常工作;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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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邊界 |
安溪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二級主任科員 |
分管黨建、工會等工作;協助“三茶統籌”等工作;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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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謝德炳 |
安溪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四級主任科員 |
分管精神文明、平安單位、意識形態、宣傳報道等工作;協助旅游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文旅經濟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文旅+”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工作;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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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傅偉明 |
安溪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三級調研員 |
協助抓好體育工作;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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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陳育燦 |
安溪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四級調研員 |
協助抓好旅游工作;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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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黃福份 |
安溪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八級職員 |
協助抓好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其他交辦事項 |
四、領導簡介
蔡雅娟,女,漢族,安溪縣蓬萊鎮人,1985年2月出生,2006年8月入伍,中共黨員,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安溪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局長。


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