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并組織實施全縣有關民政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承擔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指導全縣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工作。
(三)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和制度,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特困供養和城市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主管城鄉社會救濟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的建設與管理。
(四)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鄉(鎮)的設立、撤銷、更名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主管全縣地名管理工作。
(六)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社會福利事業機構的監督管理,管理縣級福利資金。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
(七)指導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辦理并指導國內公民婚姻登記及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八)負責全縣民政計劃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九)負責全縣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指導全縣革命老區建設工作,協調扶持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負責落實革命“五老”人員生活優待管理工作,聯系和指導縣老區建設促進會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相關政策,指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人:何隆遐
聯系電話:0595-23232416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B號樓1814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參與制定全縣民政工作的目標、任務;負責局綜合性文件和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縣民政工作會議的籌備及會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簡報、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干部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及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勞動工資的管理;指導全縣民政系統干部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全縣民政干部培訓;開展民政系統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監督民政執法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民政計劃財務工作,貫徹執行財務規章制度,監督檢查民政事業資金的使用,負責單位財政資金的預決算、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按規定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
(二)社會救助股
負責人:黃曉陽
聯系電話:0595-23222416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B號樓1815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牽頭制定并組織實施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規定。建立、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制度,檢查督促落實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政策;指導各鄉鎮規范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督促各鄉鎮嚴格審批程序,確保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對象及時得到救助,承辦最低生活保障有關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承辦經濟核對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司法等專項救助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相關優惠政策;指導慈善行業組織,弘揚慈善文化,開展慈善宣傳,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制定社會福利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乞討人員等特殊群體的基本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救助保障制度;督促落實國家對福利企業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負責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管理與建設;指導社會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工作。
(三)養老服務股
負責人:王月英
聯系電話:0595-23260969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B號樓1812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養老服務發展的政策法規;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指導農村敬老院的建設與管理;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
扶持老年人口集中居家的鄉鎮建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鼓勵引進專業化組織進駐運營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開展專業化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和照料服務,拓展提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功能。扶持建設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院),為農村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和短期托養、文化娛樂、配餐等服務。為“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重度殘疾人”中的老年人和80周歲以上老年人購買居家養老信息化服務,引進居家養老專業化服務組織,提供居家養老基礎服務。
(四)社會事務綜合股
負責人:白東明
聯系電話:0595-23266416
辦公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B號樓1816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職能:擬訂全縣行政區域劃分及調整規劃;承辦鄉(鎮)區劃的調整、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調解鄉(鎮)邊界爭議,向縣政府提出仲裁建議;指導鄉(鎮)邊界爭議的調處;主管全縣地名管理工作,指導各地地名更名、命名,推廣使用標準地名,規范地名設置管理;管理地名檔案資料;編輯出版政區圖和地名圖書;指導全縣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推進殯葬改革;負責殯葬執法監督,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
負責指導全縣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按照登記管理權限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并監督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組織指導基層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干部的培訓工作;指導村(居)委會換屆選舉;指導先進鄉鎮和村(居)委會的表彰活動;向地方黨委、政府提出社區建設總體發展的建議和意見;負責村(居)委會的設立、撤銷、范圍調整工作;指導全縣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依靠社會各方面力量興辦社區服務業,開展各種便民服務,創辦社區服務實體,發展壯大社區服務隊伍,并通過培訓,提高專業隊伍的服務水平;立足民政,面向社會,為社區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務;負責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工作及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各領域開展社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三、班子成員任務分工
局黨組書記謝祥明:主持民政局黨組工作。
局長李寶花:主持民政局局務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顏志清: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養老服務、留守老人、殯葬管理、安全生產、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養老股、殯儀服務中心和殯儀館,掛鉤聯系福田鄉、桃舟鄉、感德鎮、劍斗鎮。
黨組成員、副局長柯麗云: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社會救助、慈善福利事業、殘疾人事業、留守婦女、兒童福利等工作。分管社會救助股、社會福利中心,掛鉤聯系蓬萊鎮、魁斗鎮、鳳城鎮、參內鎮。
一級主任科員趙崇宏: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關工委工作。
一級主任科員詹輝儒: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機關效能、績效考核、綜治信訪、掃黑除惡、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建設、工會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掛鉤聯系官橋鎮、龍門鎮、虎邱鎮、大坪鄉。
二級主任科員林秋錦: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老區建設、行政審批、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社會組織管理等工作。分管行政審批窗口,掛鉤聯系湖上鄉、白瀨鄉、湖頭鎮、金谷鎮。
三級主任科員李超鋒: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基層政權、鄉鎮區劃、社區治理、地名和界線管理、志愿服務、社會工作人才建設等工作。分管社會事務股,掛鉤聯系祥華鄉、藍田鄉、長卿鎮、尚卿鄉。
四級主任科員林宇翔: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社會組織綜合黨委、機關支部、精神文明建設、森林防滅火、防汛抗旱等工作。掛鉤聯系龍涓鄉、蘆田鎮、西坪鎮、城廂鎮。
四、領導簡介
謝祥明,男,漢族,安溪縣城廂鎮人,1969年2月出生,1988年8月入伍,中共黨員,大學學歷,現任安溪縣民政局黨組書記。
李寶花,女,漢族,安溪縣湖頭鎮人,1980年2月出生,1997年8月入伍,非中共黨員,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安溪縣民政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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